大導演李翰祥於1965年執導的歷史大戲「西施」,曾於次年獲選為第四屆金馬獎最佳劇情片。而我這個偏僻海邊的野孩子,當時大約七歲,卻差一點成為此片的演員之一。
話說1965年夏天,電影「西施」為了拍攝一幕場面浩大的戰爭戯,選擇了台北縣石門鄉的白沙灣海邊當作場景,而白沙灣離同屬石門鄉的銘德一村大約只有十分鐘車程,所以當時我們全都被捲入了這場歷史大事之中。
為了拍這場春秋時代吳王夫差與越王勾踐大戰的戲,國聯公司在白沙灣海邊搭建了一座宏偉的皇宮,並由軍方支援了數百名阿兵哥扮演古代的軍人。皇宮高達好幾層樓,還有階梯逐級而上,雖然後面是空的(虛有其表),但是從前面看來幾可亂真。建築皇宮需要大量人工,而拍戰爭戲也需要大量臨時演員飾演難民,所以鄰居好多叔叔伯伯都利用下班時間去兼差打工,建築皇宮;而村裡許多太太小姐,包括我媽,都成為戲裡的臨時演員。這一年夏天,村裡男男女女都曬的黝黑,但是家家戶戶都賺了不少外快。
記得我和兩個姊姊常常會去拍戲現場給媽送便當。有一次看見媽和一大群太太小姐穿著古裝飾演難民,全身泡在小河入海口的水裡,只露曬得黝黑的臉,心裡真是不捨。中午休息時間,好多穿著古代軍服的現代阿兵哥坐在樹下吃便當,我們就會好奇地跑過去把玩他們的配劍、頭盔、盾牌等。
沒想到有一天凌晨大約兩三點,我竟然莫名其妙地被從床上挖起,媽媽叫我趕緊穿上衣服,糊里糊塗地吞了一碗麵,睡眼惺忪的我隨即被帶上一輛軍用大卡車。大卡車的椅子是長木條做的,加上當時的公路都還是凹凸不平的石子路,所以車子會上下跳動,屁股與木條椅子也不斷碰撞。我們就這樣晃蕩晃蕩,大約經過了一小時,來到金山海水浴場,我才知道原來我們要拍一場戲,描述破曉時分,兩位漁夫的妻子帶著三個小孩,在海邊等待出海捕魚的丈夫。這場戲由媽媽飾演其中一位漁夫的妻子,我和另外兩個小孩,好像是一男一女,飾演漁夫的小孩。後來才知道,為了拍這一幕戲,劇組已找到兩位工作人員的小孩,但是第三個需要的是七歲左右的小男孩,一時找不到適當人選,瘦瘦黑黑的我就這樣幸運的雀屏中選了。
我們必須趕在黎明之前把戲服換好,好拍攝破曉時分的戲。大人幫我穿上春秋時代小孩子的服裝,長袖長褲,頭上綁著頭巾,腰間綁著布條,腳上穿著短統布鞋,好像還有打綁腿。這一幕戲如果拍成,屆時整個電影畫面將只有五個人,這可與千軍萬馬中的阿兵哥或人山人海中的難民大不相同。我覺得又好玩又興奮,因為我竟然就要成為電影明星了。大夥兒換好戲服,東方海平面上也出現了紅色的曙光,沒想到正準備開始拍戲時,卻半路殺出了個程咬金,就是海防部隊。只記得海防部隊和劇組人員發生了一些爭執,好像是說在海邊拍戲要事先申請,因為我們沒有事先申請,所以不准拍。於是我們只好換下戲服,收拾道具,悻悻然打道回府。
雖然明星夢碎,但是媽和我也領到了半日的工資,而且是比一般臨時演員高一點的半日工資,也算不無小補。